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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发布日期 : 2021-05-10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


(林生发〔2021〕30号)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自1982年我国首次发现以来,疫情快速扩散,造成严重危害,已成为威胁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心腹大患。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开展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控。健全疫情防控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控监管。

——坚持精准施策。坚守疫情防控底线,强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管理,科学分类施策。

——坚持系统治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综合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统性,统筹疫情防控各环节开展系统治理。

——坚持属地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

(三)总体目标。控制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消减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到2025年,消灭黄山、泰山疫情,全国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县级疫区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以下,疫情快速扩散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分区施策

(四)分区分级管理。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将发生面积大、危害程度重的疫区划为重型疫区;将发生面积小、危害程度轻,或生态区位重要必须拔除的疫区划为轻型疫区。将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分布区域划为预防区,其中具有重要生态、经济和文化等价值需特别保护的区域划为重点预防区。重型疫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轻型疫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限期消灭疫情。预防区实施“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策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灭;重点预防区加大工作强度,严防死守。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强化防控类型区划指导和管理。

(五)科学精准施策。疫区和预防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据区划类型及其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十四五”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精准。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方案制定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级方案制定的指导,强化方案执行跟踪评估,确保防控目标如期实现。县级方案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定后,与省级方案一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三、系统治理

(六)强化疫情监测。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统筹生态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人员和社会化组织力量,创新基层监测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遥感、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大数据可视化监测预报技术体系。强化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调查,实现疫情监测常态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七)严格疫源管控。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建立巡护机制,组织开展山场疫情封锁。科学布设检疫哨卡,强化疫情检疫阻截。建立疫木定点集中处置和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就地就近有序开展疫木无害化处置,严禁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严防疫木流失。组织开展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利用、运输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

(八)强化疫情除治。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严格执行疫情除治各项技术规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染疫山场疫情除治,逐步控制压缩和消灭疫情。严格按照疫木无害化处置能力确定疫木清理强度。疫木清理所需附带性林木采伐申请与疫情除治方案审定同步办理。推进疫情防控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并规范社会化绩效承包防治机制。

(九)强化森林经营。统筹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开展重点生态区域健康森林建设,积极调整和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抗病能力。加强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的保护,实行“一树一策”。

四、严格监管

(十)完善监管制度。实行疫情防控目标责任书制度,建立健全以林长制督查考核为主体的疫情防控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社会化防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防治监管机制,规范社会化防治行为。强化疫情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强化全程监管。加强疫情防控全过程监管,重点强化疫情监测、山场除治、疫木处理、检疫封锁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开展防控成效评价和灾害损失评估。

(十二)严格检疫执法。以《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建设,强化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木质包装材料的非法经营和流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十三)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林草感知系统建设和应用,打造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采取督查检查考核、蹲点包保、明查暗访和联防互检等措施,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结果应用,协调相关部门将监管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评价、责任追究和防控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保障措施

(十四)压实防控责任。实行疫情防控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制,全面落实各级林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跨区域协同合作,构建联防联控高效运行机制。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瞄准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实施“揭榜挂帅”,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完善防控技术标准体系。健全疫情防控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强化科技协同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将疫情防控纳入地方政府防灾减灾体系,落实防控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控能力。优化森林保险制度,完善疫情防控保险机制,拓宽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渠道。

(十七)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疫情防控法规及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防控意识,营造群防群控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章来源:务林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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